常見問題

物業管理只負責一般社區嗎?
物業管理,近年來逐漸走向精緻化,飯店型服務,近年海內外豪宅成交量大幅提升,因而物業管理涵蓋了,一般社區、豪宅與飯店等相關服務。

物業管理人員之工作內容為哪些?
物業管理人員主要的工作內容是提供客戶「安全保護」、「資產增值」及「尊榮服務」。

管理委員會的主委,有什麼樣的責任與義務?
主委就是管理委員會的代表人,而管理委員會是合議制,其主委的權責為,代表管理委員會對外行使相關的權力和義務。

管理委員會一定要作組織報備嗎?
管理委員會的適法性與行使權利與義務,不以有跟主管機關作組織報備為要件。意思即是,只要管理員會是在合法成立的要件下,就可行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相關權利與義務。與有沒有去作組織報備,無相關的關係!

成立管理委員會有什麼好處?
成立管理委員會重點在於社區的事物有人管理,也可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去實行一些行政上的事物。如:公用部分是由管委會負責。

成立管理委員會,其管理組織分為哪兩種?
自從民國84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後,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應成立管理組織。其管理組織又分為兩種,一種是「管理委員會」、另一種是「管理負責人」。